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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发送短信息骚扰他人当心吃官司

2001-03-13 来源:生活时报 凯凯 我有话说

近日,笔者一女友说她近一段时间常在手机上收到有黄色内容的短信息。她说有些小段子看了以后哈哈一笑了事,可有些段子实在令她觉得气愤、可恶。她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?笔者就此问题进行了采访。

据介绍,在手机上发送短信息,只要从手机的菜单中选取“编辑短信息”,然后输入短信息服务中心号码即可。这种简洁方便的传讯方式,本是为了方便广大手机用户,可眼下却有人让此服务变了味。

市民张先生称,他也常收到朋友发过来的一些短信息。有时,好久不见的朋友会发信息“好久不见了,不知过得还好吗?我很想你!”让人觉得温馨。可有时,也有人发一些令人感到尴尬的短信息。比如“握着情人手,温柔随我走……”笔者在一网站的手机短信栏目中发现,此段子的点击率竟达4万余次,而一些健康、温馨的短信息却无人问津。

在手机上发送黄段子,究竟属于何种行为?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?

笔者为此采访了几位律师。陕西神剑律师事务所的李宁、姚桂荣两位律师认为:在手机上发送黄段子给异性,属性骚扰,是一种侵犯公民权利的行为。它给接收者带来精神上的伤害,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严。如果用户接到此类信息过多,可打“110”报警求助,也可要求传播者赔偿受害者精神上的损失。

华美律师事务所的白律师认为:应视其情节严重与否予以处理。少量的单独发送,属电话骚扰。如向多人发送传播,情节严重者,应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此种行为与传播淫秽书刊、影签、图签一样都应属传播淫秽物品罪,情节严重者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受害者可根据其情节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有关部门反映。

声远律师事务所的程律师认为:在手机上发黄段子属骚扰行为,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,应视其情节所造成后果依法处理。如情节、后果不严重者应按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给予行政处分;情节、后果严重者属犯罪行为,应按《刑法》有关条例进行处理。

提醒广大手机用户,同事之间、朋友之间发送短信息用来调剂,无伤大雅。如给陌生人或异性发黄段子,就是对别人权利的一种侵犯;发送短信息应悠着点,小心惹来麻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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